公告日期:2026-03-25
证券代码:874251 证券简称:衡美健康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浙江衡美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3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纬六路 8 号六层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3 月 1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魏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11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5 年,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和公司全体管理层和所有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持续创新发展,编制了《浙江衡美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相关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审慎、高效地履行职责,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编制了《浙江衡美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相关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编制了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6-005)。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独立董事盛杰民、王晓楠、苗泉、刘书来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衡美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6)、《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7)。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相关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盛杰民、王晓楠、苗泉、刘书来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委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现将经审计的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提请审议确认,并批准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6-008)。
2.回避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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