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7-0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山东本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06

关于山东本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山东本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山东本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业务资质。申报材料显示:(1)公司持有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2)公司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选用了无相应资质的河北久安钢构彩板有限公司提供土建服务,目前项目已经验收。

请公司:(1)补充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核心资质无法续期的障碍及风险,如未完成续期是否需要暂停开展相应的业务;(2)按照公司持有的资质类型与等级,分类说明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结构以及与公司已取得业务资质的匹配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资质续期的相关要求;(3)补充说明挑选土建供应商的流程,东营恒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永城市宏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是否为公司固定土建服务提供商,客户是否知晓公司选用无资质的河北久安钢构彩板有限公司进行土建工程,是否存在合同违约风险;公司是否存在其他选
用无资质供应商承接项目的情况。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以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1)公司是否存在资质挂靠、业务资质出借给第三方使用的情形,是否符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日常经营是否符合相关行业监管规范的要求;(2)公司与无资质公司合作项目涉及具体金额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3)公司是否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特许经营权,公司业务资质到期后如不能续期是否存在无法正常经营的风险。

2、关于股权激励。申报材料显示,公司通过恒源晟泰实施股权激励。

请公司补充说明:(1)公司 2022 年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
计划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核指标、服务期限、激励份额等,实际实施情况是否与激励计划相符;(2)恒源晟泰的合伙人是否均为公司员工,合伙人的出资来源,所持份额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3)员工持股的管理模式(是否闭环运行)、权益流转及退出机制、员工发生不适合参加持股情况时所持相关权益的处置办法等,是否存在服务期、锁定期、出资份额转让限制、回购等约定;(4)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实施完毕,是否存在预留份额及其授予计划;(5)股份支付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对(1)-(4)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就(5)事项相关会计处理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子公司。申报材料显示,公司共有 3 家全资子公
司(山东通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山东安道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鸣润环保设备有限公司),1 家控股子公司(济南智泽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 51%)。

请公司:(1)补充披露子公司与公司的业务衔接情况,子公司在公司业务流程中从事的环节与作用,以及公司与子公司在业务上的分工与合作,市场定位及未来发展情况,说明各子公司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公司对子公司是否存在依赖;(2)补充说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智泽德源是否构成实际控制,智泽德源股东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主要客户、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3)补充说明公司与智泽德源污水治理技术研发合作的具体安排,补充披露公司、智泽德源、华益德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完成的主要工作、各研发项目取得的具体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标志性成果)、相关成果在公司业务中的应用情况,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及各方承担情况、公司向各方所支付的费用情况,研究成果归属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4)结合公司股权情况、决策机制、公司制度及利润分配方式等补充说明并披露对子公司如何实现在人员、财务、业务上的管理、控制。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补充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4、关于供应商及存货。公司 2021 年、2022 年存货余额
分别为 15,212.92 万元和 16,425.35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为54.44%和 52.66%,主要构成为合同履约成本。

请公司:(1)补充说明存货余额较高及构成的合理性,存货余额是否与公司的订单相匹配;(2)参照已披露的 2022年前十大合同履约成本,补充披露 2021 年末前十大合同履约成本的基本情况,结合业务类型的交付时间或验收周期补充说明合同履约成本余额较高的合理性,如存在长期未结转的合同履约成本,补充说明原因;(3)补充说明各报告期末是否存在亏损合同或合同纠纷,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