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874255 证券简称:本源环境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山东本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创立大会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山东本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东本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山东本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职责权限,健全和规范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山东本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或有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它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四条 董事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一)公司董事为自然人,但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二)具有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国家的经济政策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能力和经验。
(三)除具备上述董事资格外,董事还需具备以下特征:
1.正直和责任心。董事会成员应在个人和职业行为中表现出高尚的道德和正直的品质,愿意按董事会决定行动并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2.敏锐的判断力。董事会成员应具备能够对各方面问题做出明智的、成熟的判断能力。
3.财务知识。董事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监控公司的财务业绩,董事应能够解读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文件,应了解用来评估公司业绩的财务比率和必要指数。
4.团队意识。董事应重视董事会整体的业绩,乐于倾听他人意见,具有较强的交流能力,同时愿意以公开讨论的方式提出一些尖锐的问题。
第五条 董事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
第三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筹备、信息披露以及董事会的其它日常事务。
第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
(七)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章程》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任、解聘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除《章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事项外,其他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应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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