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874255 证券简称:本源环境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山东本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创立大会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山东本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东本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山东本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下称“《转让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本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以实现公司、股东及其他相关利益者合法权益最大化的一项战略性
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与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了解、认同、接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建立一个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平台,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高公司管理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四)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和公司价值观。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的、私下的或者暗示等方式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保障所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保持信息的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帮助投资者作出理性的投资判断和决策;
(三)保密原则:公司的接待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也不得在公司内部刊物或网络上刊载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四)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五)高效低耗原则: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公司将充分考虑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与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行业分析师、研究员及基金经理等;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机构等;
(五)其它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建设;
(六)依法可以披露的相关信息及已公开披露的其它信息。
第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应尽可能便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包括但不限于:
(一)信息披露,包括法定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以及非法定的自愿性信息;
(二)股东大会;
(三)网络沟通平台;
(四)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
(五)现场参观和座谈及一对一的沟通;
(六)业绩说明会和路演;
(七)媒体采访或报道;
(八)邮寄资料。
(九)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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