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5
关于天津加美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天津加美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并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天津加美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轮问询意见。
1. 关于无证土地和房产。根据申报材料及前次问询回
复,2015 年公司收购子公司天津清亮汽车车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亮汽车”)的过程中,公司取得的部分土地、全部房产无权属证书,厂房未履行消防验收手续。无证土地的性质为农业用地,存在实际用途与法定用途不一致的情形。
请公司:(1)补充说明 2015 年公司收购清亮汽车的基本
情况,包括收购的背景原因及商业合理性、收购价款及定价公允性、清亮汽车原股东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等;(2)补充披露公司房产是否办理报建手续,未办理土地和房屋权属证书以及消防验收手续的原因;(3)结合土地、房屋、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补充说明公
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是否因此存在遭受行政处罚或房屋被拆除的风险;(4)补充说明无证土地的具体权属,是否存在争议或纠纷;(5)若无证房产被责令拆除,量化分析对公司资产、财务、持续经营所产生的具体影响;(6)结合公司后续应对措施及可行性,补充说明对公司后续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补办房产证及消防验收手续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7)补充说明无证土地及房产是否均位于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园区,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高新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与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关系,是否有权管辖土地、房屋、消防等事项。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2. 其他事项。根据申报文件及前次问询回复,公司存在
境外销售的主体有母公司天津加美特及子公司科林印度、委托经营公司启辰实业。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与免抵退税申报收入存在差异金额分别为269.06万元、216.52万元。公司财务总监王景梅,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3月27日辞职。请公司补充说明:(1)天津加美特及子公司科林印度、委托经营公司启辰实业商业合作模式及合理性,启辰实业具体经营情况及拟注销原因,公司是否将因此承担大额债务,启辰实业注销后是否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2)公司
境外销售收入与免抵退税申报收入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3)财务总监王景梅离职具体原因,是否与公司存在纠纷。
请主办券商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请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1)(2)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律师核查上述事项(1)(3)并发表明确意见。
除上述问题外,请公司、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对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公开转让说明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等规定,如存在涉及公开转让条件、挂牌条件、信息披露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请予以补充说明;如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超过 7 个月,请按要求补充披露、核查,并更新推荐报告。
请你们在 10 个交易日内对上述问询意见逐项落实,并
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公开
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如公开转让说明书所引用的财务报表超过 6 个月有效期,请公司在问询回复时提交财务报表有效期延期的申请,最多不超过 3 个月。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我们收到你们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们发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我们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
挂牌审查部
二○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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