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0
关于宁国金鑫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
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宁国金鑫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机构”、“国元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宁国金鑫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期国元证券辅导小组成员为王友如、刘健波、黄伟、胡志成、杜佳婧、王为奇、刘文璐,其中王友如为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上述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为国元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具备法律、会计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符合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辅导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本期辅导方式采用现场辅导和非现场辅导相结合的形式,具体包括组织自学、与辅导对象日常交流辅导、个别答疑与专题研讨等方式有序推进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督促辅导对象持续规范运作
督促和协助辅导对象对主要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学习,使辅导对象对上市公司运作规范的相关法规有持续深入的了解;向辅导对象介绍最新审核动态。
2、辅导机构对 2025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并了解主要财务指标及报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目前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公司。上述证券服务机构能够较好地根据辅导计划配合开展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前期辅导工作中,辅导机构会同各中介机构严格按照上市要求以及监管机构重点关注事项,对公司的法律、业务、财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总结,并及时与公司进行反馈、沟通。公司通过优化股权结构、聘任独立董事等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并就专项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提升了内控管理与财务核算水平。辅导机构要求公司进一步结合产业政策、经营环境积极开拓市场,并加强产品研发与品质管控提升产品的竞争力。
随着辅导工作的不断深入,辅导机构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进行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做出诊断、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公司合法规范经营。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辅导机构结合持续尽职调查过程中对公司财务和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方案和建议,保持与管理层的沟通,督促公司根据业务模式和行业特点,优化相应内部控制制度并加强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2、优化经营战略与强化市场拓展。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提示公司加强市场拓展与产品研发,并持续关注公司 2025 年经营业绩变动情况。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辅导小组将会同其他中介机构持续对公司进行全面尽职调查,持续关注其生产经营的合规性、财务规范性、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及业务的发展情况等,并辅导公司不断完善相关事项。
(二)持续监督辅导对象保持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的独立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水平、财务内控体系等。
(三)将通过日常交流、现场集中培训、中介机构协调会、组织辅导对象自学、适时分享监管政策及案例等方式继续开展辅导工作,引导辅导对象持续关注最新的监管政策并强化规范运作要求,同时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上市运作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宁国金鑫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之辅导机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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