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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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国金鑫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
进展情况报告(第五期)
宁国金鑫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 )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辅导机构”、“国元证券”) 作为辅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2025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 年修订)》《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 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 等有关规定,以及《宁国金鑫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协议》 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期王友如同志因职务变动不再担任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由刘健波接任辅
导工作小组负责人,上述人员变动后国元证券辅导小组成员为刘健波、黄伟、胡
志成、杜佳婧、王为奇、刘文璐,其中刘健波为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上述辅导
工作小组成员均为国元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具备法律、会计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
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符合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
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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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本期辅导方式采用现场辅导和非现场辅导相结合的形式,具体包括组织自学、
与辅导对象日常交流辅导、个别答疑与专题研讨等方式有序推进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 督促辅导对象持续规范运作
督促和协助辅导对象对主要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行为规范、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学习,使辅导对象对上市公司运作规范的相关
法规有持续深入的了解;向辅导对象介绍最新审核动态。
2、 辅导人员了解辅导对象年度报告进展情况。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目前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公司。上述证券服务机构能够较好地根据辅导计
划配合开展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前期辅导工作中,辅导机构会同各中介机构严格按照上市要求以及监管机
构重点关注事项,对辅导对象的法律、业务、财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
总结,并及时与辅导对象进行反馈、沟通。 辅导对象在原有的内控框架基础之上
逐步建立起了更加完善的内部控制方面的管理制度等,但相对于上市公司的规范
运作要求仍略有欠缺。
随着辅导工作的不断深入,辅导机构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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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要求对辅导对象的规范运作进行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做出诊断、提供
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辅导对象合法规范经营。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受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 2025 年 1-6 月辅导对象的营业收入、 净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出现同比下降趋势,且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
辅导对象已通过主动调整生产经营策略、优化生产作业流程等举措, 进一步
挖掘降本增效潜力; 此外, 辅导对象将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积极寻求客户
资源及产品的导入渠道,并加强产品研发力度。
辅导机构要求辅导对象进一步结合产业政策、经营环境积极开拓市场,并加
强产品研发与品质管控提升产品的竞争力。 辅导工作小组将进一步了解行业及下
游客户发展态势, 持续关注辅导对象的经营业绩变动情况,并继续督促辅导对象
根据业务模式和行业特点,优化相应内部控制制度并加强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
监督,不断提升辅导对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 密切关注辅导对象 2025 年度全年的经营状况,综合评估辅导对象是
否满足发行条件和上市条件。
(二) 对辅导对象持续开展深入的尽职调查, 梳理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规
范运作、财务信息及经营模式, 持续评估辅导对象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审查辅导
对象的规范运作情况,对辅导对象的财务信息进行详细分析, 了解主要指标及项
目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三) 将通过日常交流、 现场集中培训、 中介机构协调会、组织辅导对象自
学、 适时分享监管政策及案例等方式继续开展辅导工作, 引导辅导对象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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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监管政策并强化规范运作要求, 同时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辅导对象上市运
作过程中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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