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15
公告编号:2023-009
证券代码:874266 证券简称:永益泵业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成都永益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永益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发布了《2023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由于该公告存在错漏,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前的具体内容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3 元人民币
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
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
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6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
补缴税款 0.303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由于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原因导致中国结算在派发时无法代扣合格境外投资
公告编号:2023-009
者的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将与股东自行协商税款缴纳事宜。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更正后的具体内容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3 元人民币
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
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
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3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2.72700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成都永益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3-009
2023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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