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874266 证券简称:永益泵业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成都永益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成都永益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永益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者
关系工作,保持公司诚信、公正、透明的对外形象,提高公司治理水准,实现公司公平的企业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
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
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开重大信息及内部信息
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七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第八条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并由董事
会办公室承办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面对投资者 的窗口。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应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对公司有全面的了解,包括产业、产品、技术、管理、研发、市 场营销、财务、人事等各个方面,能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
(二)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网络、证券等方面的 业务知识;
(三)熟悉证券市场及资本运营,了解各种金融产品和证券市场的运营机 制;
(四)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
(六)有较为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较强的写作能力,能规范撰写年度报 告、半年度报、季度报告、临时报告及信息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投资
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 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第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具体制订和实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制度。
第十一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全面和系统的培训。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
第十三条 投资者关系负责人应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
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第三章 自愿性信息披露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各种活动和方式,自愿地披露现
行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应披露信息以外的信息。公司对自愿性披露信息有任何疑问,可向全国股转公司咨询。
第十五条 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应遵循公平原则,面向公司的所有股东
及潜在投资者,使机构、专业和个人投资者能在同等条件下进行投资活动,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第十六条 公司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就公司经营状况、经营计划、经营环境、战略规划及发展前景等持续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帮助投资者作出理性的投资判断和决策。
第十七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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