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74267 证券简称:宏阳新材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徐州宏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股东现场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8: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267 宏阳新材 2024 年 5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江苏法德东恒(徐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徐州宏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特制作《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汇报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特制作《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汇报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运营结
果进行总结,编制并汇报《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结合公司的经营实际和发展目标,制定 2024 年度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编制并汇报《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为
222,981,356.38 元,盈余公积为 25,100,801.19 元,资本公积为 103,311,354.68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15,907,210.58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8,0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六)审议《关于<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编制了《徐州宏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徐州宏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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