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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1 15:34:47 股吧网页版
宏阳新材:购买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874267 证券简称:宏阳新材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徐州宏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徐州宏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为了提升生产效率与降低成本,公司拟投资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购买资产(非股权),最终价格以成交价为准,主要是用在厂区安建储能项目,建设一套75MW/150MWh 储能系统。利用储能系统的充放电特性,尖/峰时出力,谷/平时给电池充电,实现对电网的削峰填谷,利用峰谷电价差,节省工厂生产成本、实现能源效益最大化。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 1.1 条规定:“挂牌公司购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可以视为日常经营活动,不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此次购买设备及建设配套工程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其定价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故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购买储能设备及建设配套工程的议案》。表决结果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 1699 号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 1699 号

注册资本:207,321.14 万元

主营业务: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制、生产、销
售、服务、系统集成及技术转让;新能源发电工程、制氢系统及新能源汽车
充换电设施的设计、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电力电子设备、电气传动及

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曹仁贤

控股股东:曹仁贤

实际控制人:曹仁贤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75MW/150MWh 储能系统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大屯工业园区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投资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质押、抵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上述购买的资产未进行审计和评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众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协议,具体方案、实际成交价格、支付方式和支付进度等均以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约定为准。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未来发展需要。

本次交易标的拟用于投资徐州宏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MW/150MWh用户侧储能项目,该项目已取得沛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颁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 2412-320322-89-01-850115。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购买设备及建设配套工程拟合作的供应商,公司将会对供应商的背景、履约能力、财务状况等进行核查,交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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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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