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2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常州天力兰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1

关于常州天力兰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

常州天力兰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常州天力兰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收入与经营业绩。根据申报文件,(1)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 82.09%、76.61%和86.19%,客户集中度较高;(2)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36.89%、36.03%和 37.31%;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1,396.24万元、1,327.87 万元和 384.67 万元,较稳定。

请公司说明:(1)列表说明报告期前五名客户的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产品、商业模式、规模等,并说明公司与前五名客户的合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作背景、合作模式、定价政策、不同客户的价格差异、向公司采购金额占该客户每年采购总额的比例等;(2)结合主要客户的复购情况、未来合作计划、合同签订周期及续签约定等关键条款设
置、持续履约情况、在手订单及期后订单签署情况,说明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公司客户集中度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3)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格局、业务拓展能力、产品技术门槛、公司竞争优势、筹资能力、期末在手订单、期后签订合同、期后业绩(收入、净利润、毛利率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及与去年同期对比的情况,说明公司的业绩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4)公司收入是否存在季节性特点,如有,请按季节补充披露收入金额、占比情况,说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5)结合公司产品的技术水平、公司的竞争优势、行业平均毛利水平等,说明公司当前毛利水平的合理性;(6)公司的成本结构及主营成本的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是否具备将原材料价格变动传导至客户的能力。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1)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2)说明针对营业收入的核查方式及程序,发函、回函、走访、截止性测试、替代措施的金额和比例、核查结论,对收入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供应商。根据申报文件,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 50.08%、52.92%和 60.68%,集中度较高。

请公司说明:(1)请列表说明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主要供应商的业务由来、合作情况及合作的稳定性、合作模式、合作期限、与主要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
关于采购量、采购价格等的长期协议约定;(2)公司供应商集中度是否符合行业特性;(3)公司供应商的获取方式、定价依据、结算安排等,是否对主要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存在替代性原材料或供应商等;(4)是否存在主要为公司服务、刚成立即与公司发生大额交易的供应商;若存在,请说明合理性。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应收账款。根据申报文件,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5.46%、18.96%和 24.63%,呈上升趋势。

请公司补充披露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和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请公司说明:(1)结合公司业务模式、销售政策、与主要客户结算模式、信用政策、回款周期等,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应收账款余额与业务开展情况是否匹配,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2)结合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及比例,说明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主要欠款对象是否存在经营恶化、资金困难等风险;(3)公司 1-2 年应收账款对应的具体客户信息,该部分应收账款账龄较长的原因,是否存在无法收回该部分应收账款的风险。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发表明确意见。

4.关于历史沿革。根据申报文件,(1)公司设立至 2019
年 10 月期间,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后变更为内资企业,在此期间存在以下合规性瑕疵:外资股东加拿大 TL-彩虹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如期缴纳注册资本的情形,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及减资方式规范上述瑕疵;Chunfeng Gu 通过加拿大TL-彩虹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未办理外汇登记手续;2019 年 10 月公司变更为内资企业时未按规定通过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和提交相关文件;(2)2019 年 12 月,常州市天力机箱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顾春雷。

请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