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0019
证券代码:874270 证券简称:明禾新能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浙江明禾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浙江明禾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日常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等额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及票据贴现等各种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为止,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告编号:0019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该议案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不断增长的业务发展需要,能及时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对公司将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明禾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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