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告编号:2025-0041
证券代码:874270 证券简称:明禾新能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浙江明禾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明禾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浙江明禾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取消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监事会职权,并对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相关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取消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监事会职权,并对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相关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
公告编号:2025-0041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浙江明禾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Feida Zhang、卢北益
202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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