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7
证券代码:874270 证券简称:明禾新能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浙江明禾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7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3 月 2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卢杭杰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总经理代表管理层作关于
2025 年公司经营管理层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2025 年工作简要回顾及 2026 年工作目标、任务安排等。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5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独立董事张飞达、卢北益分别作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6-055)。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编制了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期间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4)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5)。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飞达、卢北益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公司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飞达、卢北益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审议《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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