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874270 证券简称:明禾新能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浙江明禾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电子通讯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
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明禾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卢杭杰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6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列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0 人,列席 0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70,000,000)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10,500,000 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80,500,000 股(含本数);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用于光伏组件接线盒、微型储能及智能互连设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用途。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遵守《北交所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关于锁定期的要求。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于上述有效期内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则该等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成之日。若决议有效期届满时,公司尚未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的,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议适当延长决议有效期。
(11)其他事项说明
①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申购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②承销方式: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③发行费用:本次发行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审计费用、律师费用和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④最终发行上市方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方案需通过公司股东会的审议,并获得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最终发行上市方案以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为准。
上述发行上市方案尚需北交所审核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