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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6 18:21:20 股吧网页版
上海会通:202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6


证券代码:874272 证券简称:上海会通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上海会通自动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6 年 2 月 6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制度于 2026 年 2 月 6 日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因审议《关于<202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的非关联监事、非关联职工代表未过半数,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会通自动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会通自动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会通”或“公司”)202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第 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会通自动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会通自动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目的为立足于当前公司业务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其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带头作用,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并于审议通过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召开股东会的通知等。

(四)公司监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并对拟参与对象进行核实,对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发表意见,并于审议通过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监事会决议。

(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时,拟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或与参与员工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监事应当回避表决。

(六)公司主办券商应当对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监管指引第 6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是否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董事会审议、征求意见、监事会发表意见等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核查,并不晚于股东会召开时 4 个交易日前披露核查意见。

(七)股东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并于审议通过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股东会决议,拟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或与参与员工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八)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九)其他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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