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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慕林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四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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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慕林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四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江苏慕林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 、
“慕林智造” 或“公司” )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 “辅导机构” ) 作为辅导机构, 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
监管规定》 等有关规定,以及《辅导协议》 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
作。 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 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 辅导机构及人员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 蒋红亚、 李红超、
梁安定、 易智远、 潘昕卉和张昊, 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程垒因工
作变更退出辅导工作小组。 上述人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 )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金诚同达” ) 。
(二) 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 持续跟进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查阅并收集公司法律、 财
务、 业务等方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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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以组织自学、 集中授课、 专题研讨、 实务操作指导
等各种方式, 对公司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了辅导培训;
3、 对于辅导中发现的疑难问题, 辅导人员通过召开中介机
构协调会等方式予以解决。
(三) 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 辅导小组对慕林智造进行了尽职调查, 调查的
主要范围包括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业务与技术、 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 公司治理及公司合法合规事项等, 调查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
的基本情况、 历史沿革、 业务与技术、 关联交易、 高级管理人员
情况、 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 财务与会计、 业务发展目标、 风险
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等, 并对公司须改进的事项进一步讨论, 完
善工作底稿。
辅导小组与慕林智造董事长、 董事、 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以及部分员工进行了交谈; 查阅了《公司章程》 、 “三
会” 会议记录、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 审计
报告、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 纳税凭证、 重大业务合同等;
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内控制度、 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
划。
在现场工作期间, 辅导小组先收集调查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
再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了解公司基本情况。 在对公司
基本情况了解的基础上, 辅导小组拟定了访谈提纲, 与公司董事、
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职工代表监事、 业务负责人、
研发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就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 未来的发展目标、
资料中的疑问及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等进行访谈, 同时, 辅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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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还与天健会计师、 金诚同达进行交流、 沟通, 以进一步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 规范运作和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解。
除开展上述工作外, 辅导小组组织辅导对象学习《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 、 《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 年修订) 》、
《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试行) 》 、 《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管理办法》 、 《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 、 《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 《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政策文件。
而且, 辅导小组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组织自学、 问题
诊断与专业答疑等形式对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 使其掌握证券监管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则并知悉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和承诺履行等方面的责任和
义务, 协助其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 具备规范运作
的基础和能力。
(四) 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内, 天健会计师、 金诚同达积极配合辅导工作的开展,
包括开展现场尽职调查、 出席中介协调会、 协助辅导小组对相关
专业问题进行答疑及定时沟通尽职调查情况等。
二、 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 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辅导小组对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 并就前期发现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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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等问题与公司及相关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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