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74274 证券简称:谐通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谐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苏州市吴中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5 年 1 月 14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1 月 13 日
作出主体:其他(苏州市吴中区消防救援大队)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苏州谐通光伏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收到的《苏州市吴中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
决定书》(苏吴消行罚决字[2025]第 0017 号),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5-004
2024 年 06 月 18 日,苏州市吴中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
公司位于木渎镇珠枫路 5 号的厂房未按规定设置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二楼南侧疏散通道上设置闸机,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苏吴消限字[2024]第 0271 号,2025 年 01 月 02 日,苏州市吴中区消防救援大队
消防监督员复查发现公司厂房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未整改,复查不合格,分别不符合 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 8.1.8条和 8.2.2 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和《江苏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照表》编号 002-7,“一般违法”和编号 002-7(备注)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苏州谐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缴纳罚款,并且已在积极进行整改,认真汲取教
训,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5-004
《苏州市吴中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吴消行罚决字[2025]第 0017 号)
苏州谐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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