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74274 证券简称:谐通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谐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格。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釆用下列方式增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釆用下列方式增
加资本: 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行政主 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
管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三条 公司购回股份,可以下列 第二十三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方式之一进行: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一)竞价或做市转让方式;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二)要约方式; 行。
(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八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 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 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 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 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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