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26
公告编号:2023-005
证券代码:874275 证券简称:奥莱斯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湖北奥莱斯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湖北奥莱斯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三季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10 月 26 日披露的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38,775,578.7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77,348,536.63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40,397,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535818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85,000,039.75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
公告编号:2023-005
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博乐、黄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湖北奥莱斯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湖北奥莱斯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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