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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8 15:33:09 股吧网页版
水泊智能:股东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874277 证券简称:水泊智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水泊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水泊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水泊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股东会依法规范地召开,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科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以下简称“《业务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山东水泊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全体股东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股东会性质和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合并 、分立 、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修改公司章程;

(九)对公司聘用 、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五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一)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股票发行方案;

(十三)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关联交易、 出售或购买资产外)达
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股东会审议: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2. 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0%以上,且超过1500 万的。

(十四)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股东会审议: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款所称的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公司发生“提供财务资助 ”和“ 委托理财 ”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成交金额,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提交股东会审议。已经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十五)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行使。
第五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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