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0 17:14:50 股吧网页版
水泊智能:山东安航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水泊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之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0


山东安航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水泊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六年三月

山东安航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水泊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之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水泊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安航律师事务所接受山东水泊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涉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等法律、规章、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所律师向公司提交了《法律尽调资料清单》,并得到了公司依据该等清单提供的文件、说明等资料。该等文件、说明等资料构成本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的基础。

(二)本法律意见书系本所依据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以及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而出具。

(三)本所律师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说明等资料(财务会计信息、产业政策等除外)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判断,并据此发表法律意见。对至关重要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作出判断。

(四)本所律师仅就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有关的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中国之外的其他任何司法管辖区域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也不对会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五)本所同意公司在《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部分或者全部引用本法律意见
书中的内容,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者曲解。
(六)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将本法律意见书或者其任何部分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目录

释义...... 4
正文...... 5

一、关于发行人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5

二、关于发行人公司治理规范性的意见...... 7

三、关于发行人本次定向发行是否需要履行注册程序的意见...... 8

四、关于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8

五、关于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意见...... 8
六、关于发行对象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及是否为

持股平台的意见...... 10

七、关于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10

八、关于本次定向发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11

九、关于认购协议等本次定向发行相关法律文件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13

十、关于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限售安排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14

十一、律师认为应当发表的其他意见...... 15

十二、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的结论性意见...... 16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水泊智能、发行人、公司 指 山东水泊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财金科技 指 山东财金科技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山东财金资本 指 山东省财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财金投资 指 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众公司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指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非上市公众公司类第 1 号》

《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治理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

《定向发行指引第 1 号》 指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