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874278 证券简称:优谷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常州优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常州优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优谷科技)监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常州优谷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优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常州优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常州优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三次修订稿)》(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同意《关于<常州优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万志俊、宋磊、沈芯亦在业绩考核周期内主动提出辞职得到公司同意;同时,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净利润为 425.87 万元,未达到 2,500 万元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并注销,其中对万志俊、宋磊、沈芯亦三位离职人员的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全部回购并注销。公司定向回购价格为持有人该年度对应不可解
公告编号:2025-016
锁的合伙企业份额对应的实际出资额扣除相应已取得的分红, 回购后合伙企业按照该金额作为回购对价返还给持有人。持股期间公司未实施权益分派,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未取得分红。
本次涉及股份回购对象、价格、数量等要素均已在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员工持股计划)中完成披露,回购对象、价格、数量等要素准确,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监管指引第 6 号》《回购实施细则》《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份定向回购注销,并同意将本次定向回购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常州优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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