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74279 证券简称:定西高强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定西高强度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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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
管理制度》。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定西高强度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定西高强度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定西高强度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 10%,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提取比例由股东大会决议;
(四)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合理投资回报,充分考虑和广泛听取董事、监事和股东的要求和意愿,采取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1)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是否进行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及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3,000 万元;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
(2)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第七条 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本章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董事会审议制订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策程序、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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