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证券代码:874279 证券简称:定西高强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定西高强度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修订经公司2025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定西高强度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定西高强度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定西高强度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对公司审计、内控体系等方面监督并提供专
业咨询意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独
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任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有);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七)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审计委员会的决策程序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应协调公司相关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提供以下书面材料,以供其决策: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与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相关的文件。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相关部门所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四)对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如有)及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五章 审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管要求和工作需求召开会议。会议通知应在会
议召开前 2 天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短信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委员,如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全体委员召开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 1 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委员本人出席,委员本人因故不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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