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1
公告编号:2025-060
证券代码:874279 证券简称:定西高强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定西高强度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并相关约
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定西高强度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定西高强”、“公司”或“本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上市”)。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公司及相关承诺主体作出如下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
一、公司承诺及约束措施
(一)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
(二)如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存在判断发行人不符合上市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有关机关认定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并按照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具体回购责任的承担以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
公告编号:2025-060
最终认定为准)。
(三)如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法院或者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市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事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确定。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有其他相关规定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及约束措施
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特承诺如下:
(一)本人确认,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形。
(二)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存在判断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本人将督促公司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等有关机关认定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并按照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具体回购责任的承担以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最终认定为准)。
(三)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法院或者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市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事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确定。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有其他相关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公告编号:2025-060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及约束措施
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特承诺如下: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形。
(二)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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