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08
关于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
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楚大智能”、“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投证券指派的辅导小组成员为李昕、史帅、殷笑天、孙素淑、张涵、黄子岳、李繁,由李昕担任辅导小组组长。其中,孙素淑、李昕、史帅均具备保荐代表人资格,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中辅导机构指定参与辅导工作的人员中保荐代表人不得少于二人的要求。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已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
对楚大智能进行了辅导备案登记,楚大智能本阶段辅导工作时间
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本报告出具之日。
在本期辅导工作中,辅导人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实地查看公司经营场地、核查相关资料文件、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或内部沟通会、组织辅导对象进行培训、远程沟通等多种方式展开辅导工作,对公司上市过程中面临的问题进行梳理,提出切实可行的辅导措施和解决方案。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期间,国投证券辅导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按照业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对公司进行了相关辅导,开展了以下工作:
1.对辅导期内的辅导效果进行评估,对评估结果与辅导目标尚有差距的环节加强辅导,组织接受辅导人员进行模拟考试。
2.对楚大智能进行持续现场尽职调查,针对尽调中发现的财务会计、内控流程及合规经营相关问题,召开内部讨论会议进行问题判断及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完善公司各项业务流程及相应内控制度,并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完善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3.督促辅导对象制定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未来发展计划以及可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
4.对公司重要客户及供应商履行了走访程序,实地了解相关企业的经营情况及与公司的合作情况。
5.除上述辅导工作外,辅导机构还通过中介机构协调会等方式,就公司上市相关的重要问题组织专题汇报,积极商讨和协助整改辅导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督促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实现规范运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也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公司治理结构、财务、法律等方面对公司进行了辅导,达到了预期的辅导目的和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
解决情况:辅导机构已与本次发行律师对楚大智能相关的公司治理制度包括《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等进行了修改,新修订的北交所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与申报会计师针对公司财务内控进行了系统梳理,辅导协助楚大智能落实各项内控手段,并持续监督公司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2、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解决情况:通过与辅导对象充分探讨、共同研究、可行性论证分析等方式,已协助辅导对象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已根据各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建立了一系列较为健全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发展,公司的公司治理及内控体系有待进一步验证补充和完善。
结合湖北证监局对于公司的辅导监管,辅导机构将持续辅导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关注公司的财务内控情况,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水平。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下一阶段的辅导小组人员构成
下一阶段的辅导小组人员构成暂无变更计划。
(二)下一阶段主要辅导内容
1.继续对楚大智能的法律、财务与会计、业务与技术及募投项目等方面进行持续尽职调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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