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7
证券代码:874280 证券简称:楚大智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具体评价结果阐述如下:
1、内部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修订和完善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议事规则,形成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
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共四个委员会,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各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明确。董事会 8 名董事中有 3 名独立董事,涉及专业的事项首先要独立董事通过后才提交董事会审议,以利于独立董事更好地发挥作用。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主要是对公司财务和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管理层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目标、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发展战略: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是负责发展战略管理工作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
作、资产经营项目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公司始终以“为日玻行业提供智能系统解决方案”为使命,坚持“创新 进取 诚信 合作 责任”的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紧跟市场脉搏不断创新发展,向“成为玻璃智能装备引领者”的美好愿景不断迈进,实现可持续经营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3)人力资源:基于业务开拓与创新发展需求,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明确人力资源的引进、考核、激励等管理制度,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制定了《薪酬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