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关于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二〇二五年三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下发的《关于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楚大智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专门组织人员会同发行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对问询函的有关问题逐项进行讨论研究和落实回复,对涉及招股说明书的部分进行了修改及补充说明(楷体加粗部分为修改、补充的内容)。
申报会计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或“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合”或“发行人律师”)也根据问询函对由其出具的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说明,相关文件将作为本问询函回复说明的附件提交。
除另有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招股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回复内容 字体样式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与补充 楷体(加粗)
目录
问题 1.创新特征披露充分性 ...... 4
问题 2.业绩增长可持续性 ...... 82
问题 3.关联交易公允性、合理性 ...... 150
问题 4.收入确认准确性 ...... 175
问题 5.募投项目产能消化能力 ...... 199
问题 6.其他问题 ...... 220
问题 1.创新特征披露充分性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发行人主要围绕“玻璃成型设备、粉体物自动配料系统、基于机器人的产线智能化单元”为核心开展玻璃智能生产线业务,提供关键设备的同时也可提供集设计、制造和服务一体化的智能产线系统解决方案。(2)公司所从事业务分别归属于“智能加工装备”、“高效节能产业”之“高效节能专用设备制造”。(3)从玻璃装备行业技术特点来看,提升产线设备智能化水平已成为当前玻璃容器生产线和工厂的主要发展方向;基于机器人的产线智能化单元生产方面,机器人本体是公司生产行业定制机器人的核心零部件,主要系外部采购。(4)发行人本次拟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智能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智能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请发行人:(1)结合行业通用技术、主要产品生产工艺、主要或核心零部件来源等,说明发行人玻璃成型设备、粉体物自动配料系统、基于机器人的产线智能化单元是否属于行业通用技术产品,发行人在主要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投入情况,相关技术与同行业企业相比是否具有先进性,是否存在核心零部件依赖外采的情况。(2)结合玻璃装备行业产线设备智能化发展水平,说明发行人玻璃成型设备、粉体物自动配料系统、基于机器人的产线智能化单元产品的智能化特征及具体体现,是否符合行业智能化发展趋势,较目前行业智能化发展水平是否形成明显差异,报告期内智能化产品收入及占比,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主要产品是否存在因技术迭代而被淘汰的风险。(3)结合上述情况及募投项目实施计划,说明“智能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智能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募投项目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充分。(4)结合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竞争格局、市场空间,发行人与境内外主要竞争对手在各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技术、品牌、成本、生产效率、产品技术参数等方面的竞争力对比情况,说明发行人各主要产品的市场地位及核心竞争力情况及其具体体现。(5)结合市场规模测算过程及主要假设,进一步说明重要指标、假设选取依据是否合理、充分,各主要产品市场规模、市场占有率数据是否准确。
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方法、范围、依据和结论。
【发行人回复说明】
一、结合行业通用技术、主要产品生产工艺、主要或核心零部件来源等,说明发行人玻璃成型设备、粉体物自动配料系统、基于机器人的产线智能化单元是否属于行业通用技术产品,发行人在主要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投入情况,相关技术与同行业企业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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