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7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74281 证券简称:联川生物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能公允的反映公司 2024 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因此,同意确认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因此,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 关于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众多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
公告编号:2025-010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4、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各岗位职责要求,并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充分讨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因此,同意 202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5、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准确,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因此,同意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杭州联川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其自有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对公司业务的加速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
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方刚、李旭强、厉国威
2025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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