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9
关于
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三月
关于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内容要求,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联川生物”)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请审核。
除特别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所用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答复 宋体(不加粗)
涉及修改或补充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内容 楷体(加粗)
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 录
问题 1、关于信息系统核查及收入确认准确性...... 3
问题 2、关于销售收入核查充分性、有效性...... 48
问题 3、进一步说明供应商稳定性及采购价格公允性...... 89
问题 4、其他问题...... 120
问题 1、关于信息系统核查及收入确认准确性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发行人 OA、LIMS 系统与畅捷通 ERP 系统
间未建立接口,财务数据由公司人员参考 OA 及 LIMS 系统中项目结题情况,线下统计并维护后导入财务系统。(2)根据信息系统专项核查报告,报告期内 LIMS系统新增项目中,部分项目存在提取时间、建库时间、测序时间为空的情况,主要系项目无需测序、生物信息分析或委外服务类项目;确认收入项目中,部分无结题邮件发送记录,主要系无需发送邮件的 SP 收样返样类、寄送试剂盒类等项目。(3)项目终止仅收取部分费用情形涉及收入金额分别为 149.00 万元、484.37万元、225.33 万元、126.27 万元。
请发行人:(1)说明线下统计并维护相关数据的具体流程、统计及维护内容、维护审批流程,OA 及 LIMS 系统中项目数据与财务系统中项目数量、收入金额等的差异情况及合理性(如有)。(2)进一步说明公司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录入、修改、存储的具体程序和控制措施,信息系统是否完整记录数据修订情况和审批过程,基础运营数据和财务数据在系统中记录和保存的准确性、完整性;除信息系统数据库账号外,是否存在其他可直接修改数据的管理员账户,请说明相关账户存在的原因和控制程序。(3)说明项目提取、建库、测序时间为空涉及的主要情形及原因,相应项目数量、收入金额及占比;无需测序、生物信息分析的项目具体类型,业务流程与其需求是否匹配;收入确认早于测序时间项目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是否存在收入跨期的情况,相关项目收入确认时间与结题邮件发送时间等是否匹配。(4)说明 SP 收样返样类、寄送试剂盒类项目的数量、收入金额及占比,项目内容、业务流程、交付内容及收入确认依据;说明国外项目的结题流程、结题邮件发送情况;邮箱发送记录丢失项目的收入金额及占比。(5)说明报告期内项目终止仅收取部分费用情形涉及收入金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合同约定的交付内容和交付方式,进一步分析公司收入确认依据和时点的准确性;说明项目终止仅收取部分费用、邮件发送记录丢失项目等特殊情形下的收入确认依据及其可靠性。(6)进一步说明合同未盖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或交易习惯,分析科研工作者具有代理学校签订采购合同职权的具体依据及合规性;说明将未盖章合同相关客户披露为高校、研究机构等是否准确,是否取得相关机构认可,是否会对投资者造成误导。
核查程序、核查比例和核查结论。(2)说明对信息系统专项核查报告的复核情况,对异常情形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关注、复核及分析,相关结论的准确性;说明对信息系统中客户行为分析的具体核查情况和结果,是否存在异常情形及核查结论。(3)对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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