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9
关于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容诚专字[2026]610Z003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关于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容诚专字[2026]610Z0033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内容要求,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联川生物”)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请审核。
除特别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所用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答复 宋体(不加粗)
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 录
问题 1、关于信息系统核查及收入确认准确性...... 3
问题 2、关于销售收入核查充分性、有效性...... 48
问题 3、进一步说明供应商稳定性及采购价格公允性...... 89
问题 4、其他问题...... 120
问题 1、关于信息系统核查及收入确认准确性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发行人 OA、LIMS 系统与畅捷通 ERP 系统
间未建立接口,财务数据由公司人员参考 OA 及 LIMS 系统中项目结题情况,线下统计并维护后导入财务系统。(2)根据信息系统专项核查报告,报告期内 LIMS系统新增项目中,部分项目存在提取时间、建库时间、测序时间为空的情况,主要系项目无需测序、生物信息分析或委外服务类项目;确认收入项目中,部分无结题邮件发送记录,主要系无需发送邮件的 SP 收样返样类、寄送试剂盒类等项目。(3)项目终止仅收取部分费用情形涉及收入金额分别为 149.00 万元、484.37万元、225.33 万元、126.27 万元。
请发行人:(1)说明线下统计并维护相关数据的具体流程、统计及维护内容、维护审批流程,OA 及 LIMS 系统中项目数据与财务系统中项目数量、收入金额等的差异情况及合理性(如有)。(2)进一步说明公司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录入、修改、存储的具体程序和控制措施,信息系统是否完整记录数据修订情况和审批过程,基础运营数据和财务数据在系统中记录和保存的准确性、完整性;除信息系统数据库账号外,是否存在其他可直接修改数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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