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7
关于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八期)
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或“春光集团”)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与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胡涛、金勇、邢赫塵、王俊博、张浏松、王诗雨、姚诚、王庆硕、毛书涵、黎梓峰共 10 人。原辅导人员郑泽匡、赵婵媛、夏晨阳、高翔因工作项目安排及岗位调动不再担任辅导人员,新增辅导人员金勇、邢赫塵、张浏松、王诗雨、姚诚、毛书涵、黎梓峰,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其他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化。
新增辅导人员情况如下:
金勇先生,保荐代表人,在 IPO、再融资、并购重组项目方面具
备丰富的执行经验,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绝味食品非公开发行、春光集团新三板挂牌项目、幺麻子新三板挂牌项目、远洋亿家新三板定增、阿里软件收购百胜软件项目等。
邢赫塵先生,保荐代表人,在 IPO、再融资、并购重组项目方面具备丰富的执行经验,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华谊兄弟重大资产重组、金山办公科创板 IPO、并行科技北交所 IPO、美邦科技北交所IPO 等项目。
张浏松先生,保荐代表人,在 IPO、再融资项目方面具备丰富的执行经验,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广脉科技北交所 IPO、同力股份精选层挂牌项目等。
王诗雨女士,在 IPO、再融资项目方面具备丰富的执行经验,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的项目包括凌云光科创板 IPO、汉朔科技创业板IPO、中航科电创业板 IPO 等。
姚诚先生,保荐代表人,在 IPO、再融资项目方面具备丰富的执行经验,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的项目包括嘉环科技主板 IPO、雷尔伟创业板 IPO 等。
毛书涵先生,在 IPO、再融资项目方面具备一定的执行经验,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的项目包括正丹股份创业板再融资项目等。
黎梓峰先生,在 IPO、再融资项目方面具备一定的执行经验,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的项目包括天广实北交所 IPO 等。
截至本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签署日,以上辅导人员均为中金公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均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以下简
称“本辅导期”)。具体辅导方式包括组织自学、个别答疑、中介机构协调会、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督促整改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督促公司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2、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共同协助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公司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虚假。
3、对尽职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解决。
4、中金公司协助辅导对象结合自身的业务发展、行业地位、业绩规模、发展定位、财务指标等多方面审慎考虑,拟变更上市板块为创业板。
综上,在本辅导期内,中金公司按照辅导计划开展辅导工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作为证券服务机构参与尽职调查等工作,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有效地配合了辅导工作开展。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历史沿革中股权代持问题
公司历史上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截至 2021 年末,相关代持已全部解除。公司代持相关人员均已确认代持关系的形成、解除真实有效,份额代持已经彻底清理,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争议、纠纷或潜在的争议、纠纷。目前,公司股权清晰、稳定,现有股东均为实际拥有辅导对象股份并享有股东权益的实际权利人,公司股东不存在通过委托、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代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2、财务内控不规范问题
辅导工作小组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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