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6
证券代码:874286 证券简称:春光集团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303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5 月 12 日以通讯和书面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卫东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主体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
(3)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计划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5,494.33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且发行数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最终发行数量依据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规模确定,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规模内,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股票数量。
(4)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通创业板股票交易权限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法律法规等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处理。
(5)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方式将根据向网下投资者初步的询价结果,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按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将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7)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8)上市地点及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9)发行与上市时间
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股票注册文件之日起 12 个月内自主选择新股
发行时点;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股票上市时间。
(10)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11)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智慧电源磁电材料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12)决议有效期限
本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为、江轩宇、张成钢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为确保本次发行上市工作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授权事项包括: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情况以及市场情况制定、实施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询价区间、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起止日期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2)授权董事会根据可能发生的募集资金变化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等因素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和投资金额作适当调整;
(3)授权董事会批准、签署、修改、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上市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的重大合同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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