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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6 19:49:00 股吧网页版
春光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6


证券代码:874286 证券简称:春光集团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公司子公司山东凯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通电子”)拟收购科辉碧陆斯株式会社、碧陆斯光电(山东)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碧陆斯凯通磁电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陆斯凯通”)5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碧陆斯凯通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一)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
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出具的《碧陆
斯凯通磁电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3 月审计报告》(致同
审字(2025)第 110C019393 号),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碧陆斯凯通资产总
额为 1,459.60 万元,净资产为 1,143.79 万元。根据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山东凯通电子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碧斯凯通磁电科技(山东)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5]第 01-0671号),碧陆斯凯通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1,191.79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后确
定,碧陆斯凯通 50%的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合计为 592.5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归母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46%和 0.88%。
综上,本次收购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亦不存在 12 个月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累计数额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
司山东凯通电子有限公司收购碧陆斯凯通磁电科技(山东)有限公司股权的议
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上述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收购股权资产无需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收购事项完成后需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及相关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碧陆斯光电(山东)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荣成市港西镇临港路 277 号

注册地址:山东省荣成市港西镇临港路 277 号

注册资本:2,104.3 万美元

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铁氧体磁心和感性照明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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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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