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6
公告编号:2025-048
证券代码:874286 证券简称:春光集团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主体: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
3、发行股票数量:本次计划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5,494.33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且发行数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最终发行数量依据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规模确定,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规模内,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股票数量。
4、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通创业板股票交易权限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法律法规等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处理。
5、定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方式将根据向网下投资者初步的询价结果,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按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告编号:2025-048
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7、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8、上市地点及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9、发行与上市时间: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股票注册文件之日起 12个月内自主选择新股发行时点;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股票上市时间。
10、发行费用:本次发行的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11、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智慧电源磁电材料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12、决议有效期限:本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二、 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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