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3
公告编号:2026-018
证券代码:874286 证券简称:春光集团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3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303 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3 月 6 日以通讯和书面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卫东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6-018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鉴于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与核心员工拟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 (以下简称“本次配售”),本次配售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且承诺本次配售的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公司核心员工的评定标准为:在公司任职中层及以上级别的员工。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拟参与本次配售的人员为 26 人,现提请董事会授权董 事长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的具体名称、设立时间、募集资金规模等事宜、对上述人员的最终认 购比例进行书面确认并签署本次配售相关的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韩卫东、宋兴连、明永青、吴士超、辛本奎、靳绍样因参与本次 配售,已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成钢先生、江轩宇先生和陈为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上市”),为规范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 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发行上 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公告编号:2026-018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约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 用和监管等方面的三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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