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09
公告编号:2025-108
证券代码:874287 证券简称:森合高科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广西森合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听取董事会相关成员介绍情况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5年1-6月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2025年1-6月财务报告的审计流程严格遵循了相关审计准则及规范,认可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1-6月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1-6月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及相关利益者提供了可靠的财务信息参考。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1-6月审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且在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得到了有效执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面、
公告编号:2025-108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2025年1月-2025年6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2025年1月-2025年6月)》具有可靠性,能够为公司财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效的决策支持。该议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2025年1月-2025年6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编制的《广西森合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在原董事会人数8人的基础上新增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人数由8人增加至9人,并相应修改现行《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108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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