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09
证券代码:874287 证券简称:森合高科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广西森合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5年9月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西森合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森合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广西森合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报告义务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2、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的关联方,前述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方;
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5、其他对公司重大信息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事项:
(一) 拟提交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 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的通知及其作出的决议;
(三) 公司下属各部门及其子公司发生或拟发生以下交易事项时应履行报告义务: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股权资产,且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服务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
易行为);
2、对外投资或投资处置(包括股权投资、委托理财、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等);
3、接受或提供财务资助;
4、接受或提供担保;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申请银行贷款及授信;
9、债权、债务重组;
10、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1、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3、关联交易;
14、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15、其他重大交易;
(四) 发生诉讼或仲裁事项,或诉讼、仲裁事项有相关进展;
(五) 其他重大事项:
1、停产、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2、发生单笔50万元以上的重大债务违约,或发生单笔100万元以上的重大债务;
3、发生单笔50万元以上的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
4、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银行账号被冻结;
5、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
6、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取得联系;
7、其他可能导致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
8、变更公司名称、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等;
9、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1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5%以上股东发生变更;
11、关联方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
1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13、法院裁定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1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
15、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6、订立重要合同、获得50万元以上的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17、公司或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或者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清算或其他严重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形;
19、计提单项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的金额超过50万元;
20、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1、公司、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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