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0
公告编号:2024-077
证券代码:874289 证券简称:丹娜生物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丹娜生物”)的独立董事,事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我们认为公司调整关于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将股东利益与公司未来发展有机结合在一起,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告编号:2024-077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黄唯平、涂红、林涛
2024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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