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6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中滨大道3667号融智工业园2号楼)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的
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出具了《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
(以下简称“落实意见函”),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丹娜生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落实意见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落实意见函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涉及对《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落实意见函》的要求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招股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显示。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本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落实意见函所列问题
宋体 落实意见函回复正文
楷体 引用招股说明书的原文
楷体(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本落实意见函回复报告中若出现部分表格合计数与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在尾数上有差异的情形,除特别说明外,均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 录
问题 1. 请发行人结合募投项目、鲎血原材料解决方案、仪器设备投放模式等分析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及发行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并对相关风险进行充分
披露。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4
问题 1. 请发行人结合募投项目、鲎血原材料解决方案、仪器设备投放模式
等分析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及发行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并对相关风险进行充分披露。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结合募投项目分析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及发行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并对相关风险进行充分披露。
1、公司募投项目及调整计划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应用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和新产品研发项目。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经营需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进一步对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变更,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 3.00 亿元变更为 1.368 亿元,原拟投资的总部基地建设、新产品研发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募集资金不足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万元) 金投入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30,200.00 20,000.00 10,000.00
新产品研发项目 15,433.23 10,000.00 3,680.00
合计 45,633.23 30,000.00 13,680.00
其中,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
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占投资总额比例 集资金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