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874290 证券简称:申达检验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江苏申达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实施贯彻落实新<公司法>配套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表述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由原江苏申达检验有限公司 有关规定,由原江苏申达检验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公司在常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
执照。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20404743116602N。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陈伟 第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经董事会选
达担任。 举由董事长陈伟达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财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八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分立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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