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28
公告编号:2023-015
证券代码:874291 证券简称:孚迪斯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孚迪斯石油化工科技(葫芦岛)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孚迪斯石油化工科技(葫芦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2 月 26 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订了《孚迪斯石油化工科技(葫芦岛)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以下简
称“辽宁证监局”)提交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国泰君安。
(三) 完成辅导备案
辽宁证监局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受理了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公司进入辅导阶段,辅导备案日
期为 2023 年 12 月 27 日,辅导机构为国泰君安。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
公告编号:2023-015
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审计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3,814.96 万元、2,228.97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14.87%、8.30%,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2.1.4 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目前挂牌尚不满 12 个月,公司须在挂牌满 12 个月后,方可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孚迪斯石油化工科技(葫芦岛)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
孚迪斯石油化工科技(葫芦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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