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874291 证券简称:孚迪斯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孚迪斯石油化工科技(葫芦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291 孚迪斯 2025 年 5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聘请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十路 8 号孚迪斯石油化工科技(葫芦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孚迪斯石油化工科技(葫芦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孚迪斯石油化工科技(葫芦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审议《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孚迪斯石油化工科技(葫芦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监事会组织编写了《孚迪斯石油化工科技(葫芦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公司 2024 年的重要财务指标进行了说明分析,编制了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5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 2025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经过公司
内部研究讨论,编制了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五)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孚迪斯石油化工科技(葫芦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编制《2024 年年度报告》以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1)。
(六)审议《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45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6,498,496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
(七)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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