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874291 证券简称:孚迪斯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孚迪斯石油化工科技(葫芦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并公开转让同时定向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孚迪斯石油化工科技(葫芦岛)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与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1月19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 于同意孚迪斯石油化工科技(葫芦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 挂牌及定向发行的函》(股转系统函[2023]3118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 予以确认。
2023年12月15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认购出具了《验 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583号),验证公司已收到认购人缴纳的认购资 金合计人民币10,000,952.00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23年12月11日在全国股转系统网站平台披 露(公告编号:2023-01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 管理与监督等要求。本次募集资金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专户管理使用。
公告编号:2025-006
公司已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3年12月12日,公司、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 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
截至2024年8月12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经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 毕,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募集资金管 理》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完成了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 资金账户注销后,孚迪斯与国泰海通、中信银行葫芦岛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 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2)。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40,091.1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0,000,952.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137.13
二、可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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