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874291 证券简称:孚迪斯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孚迪斯石油化工科技(葫芦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 12 个月;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 12 个月;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 12 个月。上述申请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忠存提供担保保证。上述授信额度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具体担保额度以担保人与该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中的担保额度为准。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杨忠存、杨闯虽为本议案的关联方,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第五款的规定,因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系公司单方面受益,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申请银行授信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21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目录
《孚迪斯石油化工科技(葫芦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孚迪斯石油化工科技(葫芦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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