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4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日照山太飞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推荐报告
推荐主办券商
二〇二三年九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日照山太飞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太股份”、“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股转公司提交了申请挂牌报告及股票公开转让的报告。
根据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我公司”)对山太股份的业务与行业、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和公司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山太股份本次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1、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主办券商的项目小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不存在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4、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主办券商尽职调查情况
中航证券推荐山太股份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业务规则》、《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山太股份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业务与
行业、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山太股份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监事以及部分员工进行了交谈,并听取了公司聘请的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日照山太飞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三、主办券商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及意见
2022 年 8 月 11 日,立项审核小组召开立项会议,批准同意山太股份挂牌
项目立项。其后,项目小组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并陆续向质量控制部门报送了主要申请文件和尽职调查工作底稿。
(二)质量控制程序及意见
项目小组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充分准备、申报文件制作基本完备,经项目组内部讨论后,向质量控制部申请质量控制审核。
质量控制审核人员对项目进行核查,包括:查看山太股份主要办公场所、生产部门、仓库,考察山太股份生产经营活动;查阅工作底稿和申请文件(初稿);与山太股份管理人员、项目小组进行访谈等。
质量控制审核人员对项目是否符合内核标准、申报文件是否符合要求、项目小组是否勤勉尽责、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和主要风险等进行核查和判断,于 2023年 7 月 14 日出具初审意见。
项目小组根据质量控制部审核意见,进行补充核查并对申请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及时认真回复质控初审意见有关问题。
质量控制审核人员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出具项目质量控制报告,对相关专业
意见和推荐文件依据是否充分、项目小组是否勤勉尽责出具明确验收意见,列示项目存疑或需关注的问题提请内核会议讨论。
(三)内核程序及意见
1、内核程序
主办券商质控部于2023年8月3日组织召开了问核会,内核小组于 2023 年8 月 14 日组织召开了内核会议,内核委员对山太股份拟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进行了认真审议。
参加会议的内核委员共 9 人,分别在其工作底稿中发表独立的审核意见,提交内核会议。上述内核委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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