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20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74296 证券简称:同晟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公司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同意公司使用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分阶段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主要购买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 委托理财期限
公告编号:2023-017
自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前。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的议案》。该次董事会参会
董事 5 人,表决结果为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
易,无需与会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坚持风险可控原则,将来拟购买的均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为防范风险,公司会安排财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闲自有置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能提高资金使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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