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74296 证券简称:同晟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5月12日,经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
2023年9月22日,公司收到了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及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2857号)。
本次认购对象合计2名,募集资金合计10,4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实缴至公司名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沙县城镇化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0月18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23)第351C000473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已对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沙县城镇化支行的上级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沙县支行、主办券商兴业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公告编号:2024-010
户名: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沙县城镇化支行
账号:13840601040008988
(二)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按照《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所规定的用途使用。
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被转移的情形,也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0,400,00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7,229.09
二、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0,417,229.09
三、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 6,226,596.20
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支付供应商货款) 6,226,596.20
四、募集资金余额 4,190,632.89
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191,092.89 元,差异系银行退回
公司代垫的手续费。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存在募集资金管理或使用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191,092.89元,与募集资金余额4,190,632.89元存在差异,差异系银行退回公司代垫的募集资金账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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